智微智能:关于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智微智能资讯
2024-11-06 11: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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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1-06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88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2)。

2024 年 11 月 4 日,公司收到股东袁微微女士出具的《关于提议深圳市智微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推举詹伟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函出具日,袁微微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39.7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袁微微女士具备提出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资格,具备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有明确的议题、提案程序等符合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事项提交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詹伟哉先生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将此事项提交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詹伟哉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此本次增加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
议案》。除上述调整外,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事项不变。现对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在会议现场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 2024 年 11 月 12 日下午交易结
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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