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001336 证券简称:楚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2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2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0 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2024 年
2 月 22 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根据《回购股份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回购股份的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及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3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29.87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
别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2024 年 10 月 11 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
回购金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2 月 22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二)回购期间,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 日、2024 年 4 月 3 日、2024 年
5 月 7 日、2024 年 6 月 5 日、2024 年 7 月 2 日、2024 年 8 月 2 日、2024 年 9 月
3 日、2024 年 10 月 9 日、2024 年 11 月 5 日、2024 年 12 月 4 日披露了本次回购
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截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20,0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470%,最高成
交价为 19.9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8.5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111,108 元(不
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实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公司副总经理任倩倩女士
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至 2024 年 6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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