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康口腔: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王海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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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18: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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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王海兵)

本人作为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要求,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在 2023 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王海兵先生,1978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博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重庆理工大
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合作博士生导师、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重庆天箭惯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仁培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2022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 2023 年度召开的 8 次董事会会议、5 次股东大会,
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以上历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认真审议了历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也未发现有危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未对审议议案提出过异议。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制定,公司将在 2024 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作为主任委员和委员的相应职责,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根据自身专业经验提出相应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审慎决策提供支持。

2023 年度,本人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对提交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阅并投出赞成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2023 年度,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3 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都认真查阅相关文件,特别针对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募投项目等事项,本着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原则,进行客观、公正的判断,审慎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2.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3.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5.本人及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的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等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对公司重大项目现场进行调研,并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公司治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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