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9
证券代码:001322 证券简称:箭牌家居 公告编号:2024-058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1 元/股(含)。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及 2023 年 11 月
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5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的,自公司股票价格除权除息之日(即 2024 年5 月 31 日)起,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调整回购价格上限。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 20.87元/股(含)。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且实施期限已届满,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情况
2023 年 11 月 29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公司的回购进展情况,且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时于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4 年 10 月 25 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实
际回购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
计回购股份 12,502,3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2908%,最高成交价为 12.5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4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99,965,693.48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既定方案的规定执行,实际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方式、回购实施期限等均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且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披露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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