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饲料: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粤海饲料资讯
2024-07-29 18:4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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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30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4-044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中规定预留授予股票期权55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20%。

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至今已超过12个月,公司未明确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根据相关规定,该部分预留权益已失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核查意见。

2、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6月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网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异议。2023年6月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告编号:2023-056)。

3、2023年6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2023年6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60)。

4、2023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2023年8月1日,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43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2,200.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8.98元/份,公司于2023年8月2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

本激励计划预留了550万份股票期权,用于未来向潜在的激励对象授予,并规定:“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鉴于公司自2023年6月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至今已超过12个月,公司未确定预留权益激励对象,根据上述规定,该550万份股票期权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失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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