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23
证券代码:001289 证券简称:龙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4-036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4 年第 1 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5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4年第 1 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2)。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增加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选举王雪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和《选举陈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 4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根据《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家能源投
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4,602,432,800 股 A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55.05%,
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因此,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提出的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以上提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登载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1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原定的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股权登记日等保持不变。
现将补充议案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 1 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6 日(星期四)09:30 起依次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6 月 6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的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6 月 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6 月 6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 A 股股东可以通过现场或委托投票,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公司 A 股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H 股股东投票方式请参见 H 股有关公告。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和出席对象:
(1)凡持有公司 A 股股票,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 2023 年
度股东大会和 2024 年第 1 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并可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和附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4 年第 1 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 A 股股权登记日
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星期四)。
(2)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在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4 年第 1 次 A 股
类别股东大会之后,还将召开 2024 年第 1 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回购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H 股股东有关安排的详细内容请参见 H 股有关公告。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6 号(c 幢)3 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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