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机集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规格管带机数字化加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大规格管带机改造项目”)、“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项目”)、“物料输送成套装备远程数据采集分析控制系统应用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物料输送数据采集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上述项目结项,除预留募集资金 1,570.59 万元用于支付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外(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7,866.13 万元(包含扣除手续费的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活期利息收入等,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资金划转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运机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运机集团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9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每股发
行价格为 14.5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82,000,000.00 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518,412,345.63 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出具了《四川省
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大华验字[2021]000696 号},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依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前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根据《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
元)
1 大规格管带机数字化加 5,000.00 5,000.00
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
2 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 39,000.00 28,851.23
建设项目
物料输送成套装备远程
3 数据采集分析控制系统 4,000.00 3,380.00
应用产业化项目
4 西南运输机械技术研发 2,500.00 2,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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