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达股份:附件6-总经理工作细则
速达股份资讯
2024-10-07 15: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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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0-08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范总经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股东
会、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设副总经理若干名。

第四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
董事会聘任。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
能力;

(二) 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
局的能力;

(三)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
业务并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 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 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七条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
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的总经理必须专职,总经理在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

第八条 具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情形的人员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可实行年薪制,报酬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书面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副总
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总经理解聘事由如下:

(一) 董事会决议解聘;

(二) 总经理主动辞职并经董事会确认。

第十二条 总经理在任期内发生调离、辞职、解聘等情形之一时必须进行离任审计,
未经离任审计不得办理离任手续。

第十三条 除《公司章程》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交所规则另有强制
性规定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的以下交易事项交由总经理审批: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该交易涉及
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或绝对金额1,000万元以下,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以较高 者为准;

(三)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或绝对金额1,000万元以下;

(四)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或绝对金额100万元以下;

(五)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或绝对金额1,000万元以下;

(六) 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或绝对
金额100万元以下。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十四条 总经理有权决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 30 万元的关
联交易(公司对外担保除外),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 300 万元以下,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的关联交易(公司对外担保除外)。

公司在连续 12 个月内发生的以下关联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

(一) 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

(二) 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

上述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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