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
法律意见书
2024 年 4 月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左栏中的术语或简称对应右栏中的含义或全称:
本所 指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
铖昌科技/公司 指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激励计划(草 指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案)》 计划(草案)》
《 考 核 管 理 办 指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法》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铖昌科技股票为标的,对公司骨干管理人员、核心
本次激励计划 指 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
的其他员工,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和《考核管
理办法》进行的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 指 激励对象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从铖昌科技
获得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
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骨干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
激励对象 指 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员工,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单
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
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励对
象获得公司股份的价格
限售期 指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
转让、用于担保、偿还债务的期间
解除限售期 指 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
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解除限售条件 指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
售所必须满足的条件
公司在特定条件下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向获授
回购价格 指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回购每一股限制性股票所支付
的对价
有效期 指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
本法律意见书 指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
律意见书》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包括任何中国部门(包括中央、省、市及其他机关或
部门)公开颁布的法律、法规、规则和规范性文件,
中国法律 指 及其不时的修正、更改及补充。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
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激 励 管 理 办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修正)
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
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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