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03
证券代码:001268 证券简称:联合精密 公告编号:2023-048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1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7%,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1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7%。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7 日(星期二)。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46 号),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2,698.3334 万股,并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在深圳交易所主板上市。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07,933,334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80,95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75.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6,983,33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07,933,334 股,未发生变动,其中: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72,7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67.3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5,193,334 股,占公司总股本 32.61%。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 1 名,为广州国寿城发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广东城发顺盛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序 限售股份持 承诺内容 承诺履行情况
号 有人名称
(1)本企业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内且自发 广州国寿城发股权投资管理
广州国寿城 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企业(有限合伙)-广东城
发股权投资 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发顺盛股权投资企业(有限
管理企业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 合伙)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
(有限合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取得公司股份,公司于 2022
1 伙)-广东 (2)如果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企业将继续承 年 6 月 30 日首发上市,截止
城发顺盛股 担以下义务和责任:①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 2023 年 9 月 24 日,该股东
权投资企业 以纠正;②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承诺已履行完毕,自取得公
(有限合 ③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④如违反承诺 司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内且
伙) 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⑤根据届时规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
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个月内未进行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7 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150,000 股,占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3.27%,占公司总股本 1.0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1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广州国寿城发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1 (有限合伙)-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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