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6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4-067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将
于 2025 年 3 月 15 日届满。为适应公司现阶段业务经营及未来发展的实际需求,
综合考虑第十届监事会人员的组成情况,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相关规定,决定提前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现将本次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十一届监事会的组成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十一届监事会将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3 名,职工代表监事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3 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监事会,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与会股东所持的每一表决权股份拥有与拟选举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也可以分散投票给数位候选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现任监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不超过拟选任的人数,可向现任监事会提名推荐第十一届监事会中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会的监事候选人。
(二)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27 日 15:00 之前按本公
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书面文件。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将对推荐的监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监事人选,将提交公司监事会审议。
(三)公司监事会将召开监事会确定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 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 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 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见附件 1);
2、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监事候选人的履历表(见附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附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的所有文件均需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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