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泰股份:国信证券关于坤泰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坤泰股份资讯
2024-04-26 16:27:28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坤泰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就坤泰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资料、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出具的《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文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等进行沟通交流,从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内部控制程序的执行情况等方面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息系统、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采购付款管理、销售收款管理等。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鑫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坤泰(北查尔斯顿)有限公司、坤泰宏景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
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

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 错报≥营业收入总 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总
潜在错报 额的0.5% 营业收入总额的0.2% 额的0.2%

利润总额 错报≥利润总额的 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总 错报<利润总额的
潜在错报 5% 额的2% 2%

资产总额 错报≥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 错报<资产总额的
潜在错报 0.5% 总额的0.2% 0.2%

所有者权益 错报≥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错报 错报<所有者权益
潜在错报 总额的0.5%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2% 总额的0.2%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公司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财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