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进行核查的基础上,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和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监事会成员:
李娟 汪满意 林凯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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