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
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炜冈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如意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明发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本年度内未列席,均事前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本年度内未列席,均事前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本年度内未列席,均事前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由于经办人员对通知存款的理解存在一定的
偏差,2023 年 2 月 28 日至 2023 年 3 月 20 日
期间公司存在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超出授
权额度的情况。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增加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
度的议案》,对公司 3 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并增加
1,000 万元额度,由人民币 2.80 亿元(含本数)
增加至人民币 2.90 亿元(含本数)。
保荐机构已敦促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
认真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确保募集
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保障全体股东利益。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9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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