炜冈科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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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 15:4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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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9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施秋霞)

作为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炜冈科技”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3 年的工作中,严格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忠实公正地履行职责,密切关注公司事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重要事项发表明确的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请予审查。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施秋霞,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曾任瑞安华达药机厂出纳,瑞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瑞安瑞阳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主审人员,瑞安融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浙江忠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中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 年 1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未兼任其他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2023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在 2023 年的工作中,本人勤勉尽责,通过听取管理层汇报、实地调查等方式主动了解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及内部控制建设情况。按时出席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以
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每一项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客观、公正地对各项议题进行分析判断,发表意见,并对相关事项提出建议。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3 年,公司共计召开 5 次董事会,共审议通过 31 项议案,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未有
委托和缺席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方面运作规范,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对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没有提出反对或弃权。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 2 次,共审议通过 12 项议案,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未
有委托和缺席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公司采用了网络投票等经济、便捷的投票方式,为股东参会提供了便利。

3、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和战略委员会。2023 年,公司共召开 7 次会议,审议通过 13 项议案,形成决议并提交董
事会审议。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会委员,应参加委员会会议 6 次,其中
现场出席 6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1)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5 次会议,对公司财务报表、公司审计计划、内控自我评价报
告等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在公司的规范运作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和促进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 1 次会议,根据《董事、监事薪酬和津贴方案》和《公
司高管人员薪酬考核办法》的规定,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形成决议并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4、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得到及时反馈。没有事先否决的情况。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让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作为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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