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炜
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炜冈科技”“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对炜冈科技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48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565.35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631.3740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 5,563.495787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3,067.878213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
师报字[2022]第 ZF11340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
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
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用募集资金投
入
1 年产 180 台全轮转印刷机及其他智能印刷设备建设项目 56,797.17 30,860.52
2 研究院扩建项目 5,503.74 5,503.74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用募集资金投
入
3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6,703.62 6,703.62
合计 69,004.52 43,067.88
三、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原因
按照募集资金监管要求,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并应直接从专户支出,但以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算中包含部分研发物料、展会机器展示使用的耗材、易损件
等在实际操作中无法直接用募集资金支付的款项。具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研究院扩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领用研发物料。由于公司
物料采购是由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统一支付并采购,按部门需求直接领用。由
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上述费用的操作便利性较低。因此,公司
在实施上述募投项目过程中涉及研发物料款项拟由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先行支
付。
(二)公司“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涉及公司营销展会,机器展示使用
的耗材、易损件等支出。由于公司物料采购是由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统一支付
并采购,按部门需求直接领用。若直接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操作便利性较低。
因此,公司在实施上述募投项目过程中涉及款项拟由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先行支
付。
四、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操作流程
(一)募投项目实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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