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现将本人2023年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段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10年7月至今,历任中国农药工业协会信息部主任、助理秘书长兼产业发展部主任、药肥专业委员会总干事;2010年7月至2017年5月,担任工信部原材料司原材料处专家组成员;2012年12月至2017年12月,担任农业农村部农药产销及应用研究小组专家成员;2018年10月至2020年10月,兼任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主办杂志《农药科学与管理》特邀评论员;2018年11月至今,担任浙江中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2019年12月至今,担任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担任浙江欣禾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对自身履职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且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时间和精力。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了六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历次会议,不存在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形;2023年,公司共召开三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其中两次股东大会,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有关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审慎表决,并对有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人对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本人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重大决策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履行相关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年主持召开了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补选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进行审议,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各项条款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补选程序、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3年参加了召开的两次战略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公司战略研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本人参与审议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战略委员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募投项目调整等事项,勤勉、公正、客观地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依据与独立董事履职有关的规定和要求,于董事会会议前认真审阅议案并对有关议案予以事前认可,董事会召开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就
各项议案发表意见并表决。
2023年度,本人就董事会各项议案发表的相关意见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意见情况
审议通过: 同意本次会
1.《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使用暂时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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