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期持续辅导工作报告
(持续辅导期: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辅导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持续辅导工作报告
(持续辅导期: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辅导机构”)于 2019 年 8
月与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联瓷业”、“辅导对象”)签订了《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担任华联瓷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辅导机构,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提交了辅导备案登记材料。
华联瓷业于 2020 年 3 月 4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报了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材料。海通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本着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华联瓷业实施了持续辅导,现对本期持续辅导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公司发行审核的最新进展及反馈回复情况
本次持续辅导时间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在持续辅导期
间,海通证券辅导工作小组采取积极并且有效的措施,在华联瓷业的积极配合下,持续辅导工作按计划顺利进行。
2021 年 7 月 14 日,向湖南证监局申请华联瓷业股东信息查询。
2021 年 7 月 26 日,华联瓷业及各中介机构完成股东信息核查工作,并提交
相关文件。
2021 年 7 月 26 日,华联瓷业及各中介机构完成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补
充问题的回复工作,并提交相关文件。
2021 年 7 月 29 日,华联瓷业获得第十八届发审委 2021 年第 80 次会议审核
通过。
2021 年 8 月 4 日,华联瓷业提交封卷文件,并完成封卷工作。
2021 年 8 月 27 日,华联瓷业取得证监会核准批文(证监许可〔2021〕2802
2021 年 8 月-9 月,华联瓷业开展发行工作,并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告《湖
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二、报告期保荐机构配合公司发行审核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本次持续辅导期内,本保荐机构配合公司发行审核所开展的主要工作包括:会同发行人、其他中介机构完成股东信息核查、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补充问题的回复工作、参加发审委会议、申请文件封卷、股票发行等工作。
三、报告期保荐机构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本次持续辅导期内,华联瓷业已经建立了有效的治理机制、治理结构,明确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保证股东充分行使其合法权利,确保董事会对公司和股东负责。华联瓷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规范运作,相关机构和人员均依法履行相应职责。华联瓷业已经建立了健全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四、公司报告期季度末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 2021 年 1-9 月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2021 年 1-9 月
总资产 106,443.64 营业收入 80,163.27
负债总额 28,482.30 净利润 10,099.87
净资产 77,961.34 扣非后净利润 9,396.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6,010.93
金流量净额
注:以上数据为合并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五、持续辅导过程中信访举报、媒体质疑及相关核查情况
经辅导工作小组核查,本次持续辅导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信访举报、重大
媒体质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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