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胡仕林)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在 2023 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了公司的运作情况,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胡仕林,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
级政工师。2016 年 9 月退休;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在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均按法律法规出席会议,参加
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7 7 0 0
(二)股东大会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列席参加 3 次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
项议案,切实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 年,本人作为第四届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对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人选及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积极关注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确保其勤勉尽责地履行岗位职责。
本人作为第四届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听取了 2023 年度公司的经
营情况、财务工作、内部审计工作、年审注册会计师工作情况汇报,
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对年审
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与总结。
本人作为第四届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任职期间对公司未来发展
战略、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业务等事项提供了有建设性的专业意见。
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
要求,积极履行作为主任委员和委员的相应职责,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健全内控管理。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3 年度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事项内容 意见类型
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 1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一次会议 月 6 日 2.关于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同意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独立 同意
意见
3.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独立意见 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 4 4.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独立意见 同意
第二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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