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期索赔登记。上海市公源律师事务所张猛律师团队提示:2023年02月01日至2023年04月28日(含)期间有买入且在2023年04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或者暂定上市后至2024年04月29日(含)期间有买入且在2024年04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索赔集结号”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