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号:31110000MD023535XE)提示您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凡于2023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4年4月25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提出挽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