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3-10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在2014年度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科学发表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切身利益,为公司2014年度经营计划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201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4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4年度公司运作正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任期内,2014年度内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要事项,公司都提前通知本人并提供了资料。本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审议,积极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沟通,认真了解掌握公司各方面的经营状况和重大经营活动,并在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等情况,也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014 年公司共计召开3次股东大会,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
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会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缺 席
议次数 (次) 参加(次) (次) (次)
林祺祥 8 8 0 0 0
(二)股东大会
2014年,本人出席了2014年5月20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2014年9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12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公司设立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被选举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并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作为委员会的委员,我严格按照《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了以下工作职责:
1、就公司产业结构调整等关乎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事项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在相关会议上提出合理建议。
2、主持召开了2014年提名委员会会议,就公司聘任高管人员等事项进行了积极讨论并最终形成决议。
3、在公司2014年度报告审计中履职尽责
(1)与负责公司年报审计的审计机构协商确定了2014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2)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对报表中的收入、费用指标与往年情况进行了对比,并出具书面意见。
(3)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会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审计报告提交的时间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其审计进度发出督促函,要求按照审计工作安排在约定期限内出具审计报告,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能如期审核、披露。
三、2014年内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4年,本人认真审议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议案,依据在行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作出独立判断,并对相关重大事项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积极参与了定期报告审计工作的沟通及监督工作,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年度经营情况、重大事项及财务状况的情况汇报,并提出了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一)2014年4月28日,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利润分配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4年8月26日,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有和对外担保情况及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14年9月9日,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14年9月26日,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14年11月28日,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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