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12-21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高升控股 公告编号:2015-145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于2015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15年12月24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2月23日-2015年12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3日下午15:00至2015年12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B座9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2)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3)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禁售期(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6)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7)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8)激励计划的实施、授予及解锁程序
(9)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0)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11)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原则
2、《关于<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鲍金红为征集人就上述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15年12月9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等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15年12月18日下午收市时持有“高升控股”股票的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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