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环境”或“公司”)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保荐机构(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导期已届满),鉴于公司募集资
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就其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盈峰环境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19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华兴证券以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1,476.1896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每张发行价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 1,476,189,600.00 元。其中,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940.5386 万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3.71%,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530.4730 万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5.94%,由华兴证券包销 5.1780 万张,占本
次发行总量的 0.35%。本次募集资金已由华兴证券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汇入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1,523.81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146,095.15 万元。另减除上网发行费、募集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可转债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 361.53 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5,733.6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490 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兴
证券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2023年末累 截至2023年
号 投资金额 计实际使用金额 末投资进度
1 智慧环卫综合配置中心项目 129,638.49 22,741.29 17.54%
2 补充流动资金 16,095.13 16,095.13 100.00%
合计 145,733.62 38,836.42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及延期的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对“智慧环卫综合配置中心项目”的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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