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8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公司 2024 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
在本公司办公地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
年 12 月 20 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 3 人。其中汤湘希独立董事、张红独立董事现场出席会议,王宗军独立董事通过网络视频参加会议。会议由张红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证券监管规定、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规定。会议经举手投票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协议转让湖北松滋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查,会议认为:协议转让湖北松滋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暨关联交易可减轻公司投融资压力和财务负担,控降资产负债率和财务风险,有利于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协议转让湖北松滋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最终转让价格按中企华出具的经国有资产管理单位备案的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评估值为基础定价。
同意将《关于拟协议转让湖北松滋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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