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5-14
审计报告
XYZH/2013KMA1050-6
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锌铟公司)财务报
表,包括2014年12月31日、2015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4年
度、2015年1-3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
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华联锌铟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
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
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
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
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
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
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华联锌铟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华联锌铟公司2014年12月31日、2015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
况以及2014年度、2015年1-3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报告用途
本审计报告仅供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华联锌铟公司75.74%股权向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申请文件之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应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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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文山州都龙锡矿”,
始建于1958年4月。2003年3月15日,按照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经文政办复
[2003]1号文件批准,实现国有资本的有序退出及职工身份置换的体制改革,公司以发起
方式设立“云南文山都龙锌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200万元,股东为:文山州都龙
锡矿工会委员会(用改制时职工安置费及职工出资成立)出资1,764万元,占42%;昆
明集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932万元,占46%;文山腾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210万元,占5%;经营者责任股294万元,占7%。
2004年因政策法规发生变化,文山州都龙锡矿工会委员会不再具有代员工出资的法
人主体资格,经出资员工同意,推举代学记、黄贵慧、李诚、李天荣、苗堾森、权有兴
和徐安华等七名员工代替其他出资员工,并分别签订了《出资挂靠协议书》,约定由该
等七名代持人代表其他员工管理原文山州都龙锡矿工会委员会代全体员工持有的云南文
山都龙锌锡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七名代持人通过云南马关联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出
资主体。2004年5月,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文山州都龙锡矿工会委员会将其持有的华
联锌铟1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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