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六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首钢股份资讯
2019-04-25 19: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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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4-26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2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八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在首钢陶楼二层2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3人。崔爱民监事因公未出席会议,委托王志安监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建国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报告》。



议案二《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报告提出以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

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首钢股份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三《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四《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低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且为负值,因此根据《公司章程》“每年按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和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规定,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配,也不实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议案五《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议案六《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核意见如下:公司及其子公司按照《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建立了控制体系健全、制度完备的内控体系,并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中介机构对该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七《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18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议案八《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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