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4-29
证券代码:000957 证券简称:中通客车 编号:2017—018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汽车回购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九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八亿元汽车回购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为解决在公司产品销售过程中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付款问题,我公司通过和金融机构合作为客户购车提供融资贷款服务。由客户向合作金融机构提供完整、齐全、合法、有效的授信业务合同文本及其他授信资料,在办理贷款业务时,客户需将贷款所购买的车辆抵押于金融机构,我公司对其所抵押车辆负有回购担保义务。在客户还贷出现逾期时公司垫付款项作为预付抵押车辆的回购款项,最终在回购车辆价款中结算。
公司成立有专门管理部门及专业人员在客户所在地配合采取控制风险措施,使公司所承担的风险降至最低,且在可控范围之内。
该事项已经公司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08 年度股东大会、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度股东大会以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目前担保额度为12亿元人民币。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所需
按揭贷款客户也日益增多,经公司九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拟将汽车回购担保额度由12亿增加到20亿。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信誉良好且具备金融机构贷款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客户。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按照合作协议,公司负责向合作金融机构推荐资信良好的购车借款人,双方督促贷款人按照协议的要求履行其应承担的义务。
2、贷款的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的约定逾期三期未偿还贷款时,公司以预付回购款的形式代借款人垫付所欠合作金融机构的贷款本息。达到回购条件的,公司无条件回购金融机构对借款人的债权或借款人的车辆。贷款的借款人在结清贷款后,合作金融机构将公司垫付的预付回购款返还给公司。
公司客户因购买本公司汽车产品而申请银行汽车按揭贷款时,本公司同意为其提供汽车回购担保。担保额度由原来的十二亿元人民币增加至二十亿元人民币。
五、董事会意见
汽车回购为国内比较普遍的汽车按揭贷款方式,该项业务的实施有利于拉动公司销售收入的增长,同意该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3.19亿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比重为16.32%,占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
51.03%。其中,公司为汽车按揭贷款客户提供回购担保责任的余额为11.85亿元,占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45.84%。
截止目前,因客户汽车按揭贷款逾期,公司承担回购担保责任的代垫款项余额为3,167.39万元,占公司为汽车按揭贷款客户提供回购担保责任余额的比例为2.67%。
公司无其他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公司九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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