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洪仪)
作为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
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于 2023 年度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洪仪: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自 2003 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专注于审计、咨询服务领域,专业经验丰富。曾任黑龙江省多宝山铜矿财务主管、北京普洋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部门经理。2011 年 1 月至今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9 年 6 月至今任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内核委员,2022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 9
月至今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本人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起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度的履职期间为 2023 年 9 月 12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3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2 次股东大会,5 次董事会,本
人出席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董 缺席董事 委托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度股东
会议次数 事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事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大会次数
5 5 0 0 否 1
报告期内,我通过会谈沟通、阅读资料等方式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将要讨论的重大事项,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均于会前按要求向本人提供了会议资料,并介绍相关情况。对每次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材料,
我都认真阅读、仔细研究。参会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的汇报,积极参与讨论,充分运用我的专业知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我对董事会各项相关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具体如下: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2 2 1 1 0 0 0 0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2023 年报审计计
划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并就年报审计工作安排、重要审计事项等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与交流,对相关情况进行沟通了解后提出专业意见。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参与了委员会的会议,并就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尚未涉及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正在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我将在后续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我在 2023 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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