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紫光股份资讯
2019-11-08 20:25:10
  • 2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11-09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讨论的《关于公司拟与关联人联合投标土地并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事项可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对经营场地需要,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交易采用招标方式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拟与关联人联合投标土地并设立项目公司的事项。

独立董事: 林钢 赵明生 王欣新

2019 年 11 月 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