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冀中能源资讯
2013-05-17 17:47:38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3-05-18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接受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06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的规定,指派律师

出席了公司于2013年5月17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金杜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章程;

2.《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会议决议公告》;

4.《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5.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6.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及其他相关文件。

公司已向金杜保证,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副本均为真实、完整,公

司已向金杜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和文件,且无任何隐瞒、

遗漏之处。

金杜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

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金杜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

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金杜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

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及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现场见证,现就本次股东大会涉及

的相关法律事项出具意见如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文属于研究报告栏目,仅为机构或分析人士对一只股票的个人观点和看法,并非正式的新闻报道,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