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双马: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改对照表
四川双马资讯
2018-01-12 15:3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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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13

序号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现行)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拟修订)



第一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



第一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



1 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未经公司批



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未经公司批准,



准,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



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保,也不得请外单位为其提供担保。



第三条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的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2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适用 第三条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的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本担保制度。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对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外对担保,是指公司作为担保人,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以第三人的身份,按照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与债



“担保”是指担保人,以第三人的身份,按照公



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照法律规定和



3 平、自愿、互利的原则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



合同协议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



行债务时,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协议承担相应法律责



证、抵押(包括最高额抵押)、质押(动产和权利)。



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包括最高额抵



自身债务的担保是指根据公司与客户的合同,公



押)、质押(动产和权利)。



司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向缔约对方提供的担保。



自身债务的担保是指根据公司与客户的合同,公



司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向缔约对方提供的担保。



第六条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下列一般原则: 第六条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下列一般原则:



(1)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 (1)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之规定;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之规定;



(2)公司对外担保如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 (2)公司对外担保应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且



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且反担保具 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且反担保具



有可执行性; 有可执行性;



4 (3)公司全体董事及经营层应当审慎对待对外担 (3)公司全体董事及经营层应当审慎对待对外担



保,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对任何强令 保,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对任何强令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应当予以拒绝;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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