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持续推动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各项业务健康稳定发展。现将董事会 2023 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经营情况
2023 年上半年,南非因严重的洪涝灾害及电荒两次进入国家灾难状态。洪灾、限电对铁路、公路、港口等基础设施的影响,给公司发运提升造成了较大挑战,但公司内部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在下半年研究制定铁路恢复措施,通过缩短厂区装车时间、提高火车周转率、加大汽运量等方式,弥补发运亏欠量。相关措施的实施,取得显著效果,发运量自 6 月份开始回升,下半年发运量较上半年增加约 100 万吨。同时,公司在铁矿石高低品位价差较小时,通过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加大低品矿销售,促使公司在年化平均矿价下降的情况下,业绩稳步增长。
2023 年,公司全年矿石提升量完成 528 万吨,金属铜产量 2.4 万吨,磁铁矿产量
582.17 万吨,蛭石产量完成 16.91 万吨。2023 年磁铁矿销售量为 679.44 万吨,金属
铜销量 2.37 万吨,蛭石销量 13.12 万吨。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类型和利润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董事会运行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及时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议案,有效发挥了董事会的决策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1、2023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 2023 年一季度报告》《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与河钢集团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关于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 2023 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制订<董事会提案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关于在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控制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在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2022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4、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设立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风险委员会更名及修改<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5、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 年第三
季度报告》。
在上述议案的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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