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利安达事务所2023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利安达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利安达所 2013 年 10 月 22 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
号楼 1101 室。截止 2023 年末,利安达所拥有合伙人 64 人、注册会计师 407 名,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33 名。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0 家,实现收入总额 2,542.90 万元。
签字项目合伙人:贾志坡,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 4 月开始在利安达事务所执业,2019-2020 年主要从事上市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英,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利安达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中国高科(600730)审计报告和参与了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永进,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专职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承做过多家大型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IPO 审计、重组审计等专项审计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5 年,2014 年加入本所,2018年开始在本所从事质量复核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二、诚信记录
2023 年 2 月 24 日,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因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在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英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管理措施。
除上述情况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利安达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质量管理水平
(一)质量管理制度
利安达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利安达事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利安达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利安达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利安达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二)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利安达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质量复核和追加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项目负责人的复核和项目合伙人(签字合伙人)的复核。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三)项目咨询与意见分歧解决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利安达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内设专业技术部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利安达事务所制定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
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利安达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四)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利安达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利安达事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利安达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五、工作方案
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利安达所针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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