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四川泸天化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手册》,
以及内控体系涉及的相关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了自我评价,现将有关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
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
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
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审计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的内部审计;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室,作为内部审计的专职机构,依照有关规定
开展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
价,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和报告工作。
公司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内部控制进行独立
审计,并提供内部控制相关咨询服务。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各业务部门,九禾股
份有限公司、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四川泸天化绿源醇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泸天
化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四川泸天化弘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
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
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
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和
信息系统;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工程项目、合同
管理、财务报告、社会责任、全面预算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程序和方法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控指引》,按照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手册》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将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纳入
《2023年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根据计划安排,制定了《关于开展2023年内控
自我评价的通知》,由审计室牵头,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工作方法上,采取各单位自评和公司内控小组抽查评价的方式,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分别从制度设计和运行两个层面查找缺陷。通过对发现问题或缺陷的
梳理、评价,评判重要性,区分缺陷等级,然后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措施,对责任单
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证、考核、评价,特别是加大了对整改效果的验证,以确
保缺陷及时得到切实整改。同时,根据整改措施的实际情况和实施效果,对公司《内
部控制手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手册》进行修订,完善相应的风险控制矩阵,为
后续评价工作质量和评价效果的改进奠定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我们按照《子公司管
理制度》,加大对子公司的管控力度。2023年开展了对子公司的专项审计监督,推动
和促进子公司的内控体系建立与完善。
评价过程中,我们采用了个别访谈、调查问题、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和整理公司内控控制设计及运行是否有效的证
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将缺陷或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和整改效果纳入相关责任单位和领导班子的绩效考核,从组织层面加大内控体系的不
断改进与完善。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
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