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2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4—017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 年 4 月 19 日(周五)下午 2:00。
(2)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9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9 日下午 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1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11 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齐梁路 99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4.00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
9.00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年 √
—2026 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有关本次提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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