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2-09-07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6 日在第五届董事会 2012 年第八次通讯会议上根据江连国经理提名,
审议通过了聘任闻晓军先生为公司副经理的事项。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
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现就上述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聘任闻晓军先生为公司副经理的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闻晓军先生未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个人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
综上,同意董事会聘任闻晓军先生任公司副经理。
独立董事:
胡建军 郑健彪 唐军 邓雅莉
2012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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