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嘉博创: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中嘉博创资讯
2020-04-17 19: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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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18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的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经对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相关资料的审慎核查,认为: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需的管理能力和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我们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林明为公司总裁,聘任陈枫、袁奕、束海峰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束海峰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李鹏宇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为三年,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刘宁、郝振平、刘一平
2020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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