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业通信: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嘉博创资讯
2018-11-22 20:05:09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11-23


证券简称:茂业通信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18—112
茂业通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8年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茂业通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本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18年11月16日以本人签收或邮件方式发出。2018年11月22日,公司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会议,举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文件送公司监事会及监事和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发表意见形成下列决议:

(一)以9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部分条款具体内容的议案》及项下子议题: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借款外,还将用于支付嘉华信息51%股权剩余支付对价,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需求情况确定。

(二)以9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工作能够顺利、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拟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市场及实
际情况具体确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最终利率、发行时机、发行期数与各期发行规模、是否向公司股东配售及配售比例等具体配售安排、是否设置公司赎回选择权、是否设置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具体发行方式、具体偿债保障措施、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及申购方法、登记机构等关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一切事宜。同时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交易流通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详见于本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关于确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部分条款具体内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4),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在巨潮资讯网上刊载。

(三)以9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长实通信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长实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长实通信”)向银行借贷2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有关担保内容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披露文件名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长实通信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5)。

(四)以9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由于原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兴华”)聘期已满,且已经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公司前期调查、公开选聘和慎重考虑,公司拟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为人民币130万元(其中包含内控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对中兴华审计团队多年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详见于本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6),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于本公告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

(五)以9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第四十四条的议案》。为更好的履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即: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的要求,促进上述人员的尽职履责,公司董事会拟对《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