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8
证券代码:000889 证券简称:ST 中嘉 公告编号:2024-59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嘉博创”)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3)京 01 执 1499 号之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及前期披露情况
公司与刘英魁以及宁波保税区嘉语春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保税区嘉惠秋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刘英魁等方”)就 2018 年 3 月27 日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生争议所引起的仲裁事项,北京
仲裁委员会于 2021 年 6 月 1 日予以受理(案号:(2021)京仲案字第 2639 号)。2023 年
10 月 9 日,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3)京仲裁字第 2564 号《裁决书》。
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3 日、2021 年 8 月 3 日、2021 年 8 月 18 日、2021 年
10 月 30 日、2021 年 11 月 24 日、2022 年 2 月 9 日、2022 年 3 月 31 日、2022 年 9 月
21 日、2022 年 9 月 28 日、2023 年 4 月 28 日、2023 年 5 月 15 日、2023 年 6 月 1 日、
2023 年 6 月 8 日、2023 年 8 月 11 日、2023 年 8 月 22 日、2023 年 9 月 13 日、2023 年
9 月 16 日、2023 年 10 月 11 日、2023 年 11 月 22 日、2023 年 12 月 22 日、2024 年 4
月 30 日、2024 年 8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大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2)、《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60、2021-64、2021-91、2021-104、2022-06、2022-59、2022-60、2023-19、2023-24、2023-28、2023-43、2023-44、2023-52、2023-53、2023-54、2023-68)、《关于与仲裁事项相关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4)、《关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并获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2)、《关于撤销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43)和《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
二、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3)京 01 执 1499 号之二,主要内容如下:
1、依申请,已经将相应股权返还申请执行人,本案行为执行部分已经执行完毕;
2、依法扣划中嘉博创名下银行存款及财产保全的钱款 307,589.88 元并提存;
3、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中嘉博创发出限制消费令。
4、依法终结北京仲裁委员会(2023)京仲裁字第 2564 号裁决书涉金钱给付义务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以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三、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未披露且未达到重大诉讼(仲裁)披露标准的小额诉讼、仲裁案件共计 5 起,涉案总金额约为 68.38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仲裁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基于谨慎原则,公司已于 2021 年对中天嘉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嘉华信息”)投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按照预计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损失
12.36 亿元;同时,将 2018 年 6 月 1 日合并日至 2021 年失控日期间嘉华信息纳入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现金分红后合计 2.87 亿元转入 2021年度投资损失。在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3)京仲裁字第 2564 号《裁决书》后,公司已根据裁决结果及以前年度对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损益的处理进行账务处理,对2023 年度产生 7,212.01 万元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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