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业物流: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向特定对象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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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4 1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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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07-25

股票简称:茂业物流 股票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14—44

茂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向特定对象募集配套资金

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

茂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孝昌鹰溪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鹰溪谷”)、北京博升优势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博升优势”)合计持有的北京创世漫道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创

世漫道”)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特定对象上海峰幽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简称“上

海峰幽”)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全部用于本次股权收购的现金对价支付(简称“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交易”)。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构成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对象及

配套募集资金对象与公司及其关联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茂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向特定对象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他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的文件后,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以及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鹰溪谷、博升优势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框架协议》,同意公司与配套募集

资金认购方上海峰幽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框架协议》,同意董事会就本

次交易事项的总体方案和安排。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向特定对象募集配

套资金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无重大法律政策障碍。

二、公司收购创世漫道100%股权所需的支付对价初步确定为87,800.00万元。其中85%

对价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15%的对价以配套融资募集的现金支付。本公司将分别

向鹰溪谷、博升优势发行147,178,686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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