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重机: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潍柴重机资讯
2024-07-02 19:43:05
  • 3
  • 6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7-03


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潍柴重机 公告编号:2024-022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已经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
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4 年 5 月 10 日,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详见公司 2024-015 号公告);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本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31,320,6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0 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62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8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7 月 8 日(星期一)。

本次利润分配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7 月 9 日(星期二)。

四、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分配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7 月 8 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7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13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970 潍坊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六、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海大街 17 号

咨询联系人:温涛、柳国超

咨询电话:0536-2098008、2098017

传真电话:0536-209802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