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
张裕A、张裕B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投资者关系活动类别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现场参观
其他
参与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 王廷广、李紫超、刘毅、丁斌、张保军、黄铠、 刘肖丽、 李渊、郑康琳、王建伦、张贺、刘书校、解茹、赵文杰、 徐建林、李红梅等。
时间 2018年10月20日-21日
地点 网络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姓名 李廷国先生。
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介绍
问题:关于“张裕”商标等问题。
答:针对近日投资者对张裕等商标所提出的相关问题,大股东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裕集团”)与本公司都非常重视,双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意见:
1、张裕集团和本公司多年来一直在努力解决商标归属问题。2010年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张裕集团将持有的“黄金冰谷”、“爱斐堡”、“爱菲堡”、 “爱斐”和“AFIP”等商标无偿转让给了本公司。从2014年开始,新商标注册主要以本公司名义申请并持有。截止至目前,本公司持有的已注册及正在申请注册中商标合计288件,除“解百纳”等个别品牌外,公司主要中高端品牌的商标均归本公司所有。
2、张裕集团按与本公司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约定应收取的商标使用费用,其收取范围主要包括“张裕”为主品牌的系列产品的营收,并不包括本公司下属各大酒庄产品及先锋进口系列产品的营收,且张裕集团亦未对其新注册的商标收取商标使用费。
3、对于公司上市时产生的张裕等商标历史遗留问题,仍按照与张裕集团之间现有的《商标使用许可协议》进行处理,保持不变。
4、张裕集团在本公司上市后注册的商标,本公司目前已经使用或在可预见的将来会使用的,若能脱离“张裕”主商标而单独注册的,将无偿转让给本公司;若不能脱离“张裕”主商标而单独注册的,商标所有权仍归张裕集团所有,但本公司在使用该商标时,张裕集团不再收取商标使用费。
5、张裕集团和本公司将尽快对相关商标进行梳理,签署《商标转让协议》,启动醉诗仙、小萄、翠羽等200余项商标转让工作,争取该项工作早日完成。
附件清单(如有)
日期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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