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4-08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17-17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已于2017年
3月17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发布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7年3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11日 下午2: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1日(星期二)9:30-11:30,13:00-15:00(股票交易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星期一)15:00至2017年4月11日(星期二)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6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林荫路233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人员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 审议公司《关于聘任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9. 审议公司《关于聘任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已于2017年3月17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详见《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4),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请到以上媒体查询。
10.听取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采取现场、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授权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到本公司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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