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7-21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
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18年7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我们作为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相关材料,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对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日常交易的议案》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云硫矿业、联发公司与广东湛化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云硫矿业与广业集团签订委托经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事前就《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云硫矿业与广业集团签订委托经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已得到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认为本次托管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有利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不会影
响公司独立性。
我们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云硫矿业与广业集团签订委托经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签名):顾乃康、龚洁敏、周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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