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3-25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一六年三月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16年3月23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责任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确保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评价依据
公司已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应用指引》、《评价指引》以及《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所属单位的主要业务和事项,评价工作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内容。特是对高风险领域:如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及子公司管理等,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给予了重点关注。
重点关注的领域主要包括:
1、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治理机构设置完善,各司其职,有效规范公司管理和运作。公司根据修订的公司章程,按照《总经理工作细则》、投、融资及对外担保等多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和权限,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
2、日常经营过程中实施的控制
公司以制度为基础,制定并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销售管理、生产管理、采购管理、库存管理、财务管理等一系列涵盖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制度,以保证公司各项工作均有章可循、管理有序,力求形成具有自我特色的规范的管理体系。
3、信息披露管理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信息传递控制体系。信息传递控制分为内部信息沟通控制和公开信息披露控制。内部信息沟通方面,公司制定了《保密条例》等相关内部信息管理制度,具体建立和完善了内部网络运行规范和网络安全防范制度,规范了企业内部信息传递流程,针对各部门间信息沟通的方式、内容、时限等制定了相应的控制程序。公开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制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按照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及上述本公司制度的要求由董事会秘书归口管理统一进行对外信息披露与沟通,包括对外接待、网上路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
4、对外投资管理
公司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在做好周密、详尽的尽职调查基础上,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事项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监督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按审议程序进行审议、及时对外披露信息。
5、对外担保管理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及程序。公司对外担保须先由公司财务资金管理部门对被担保对象进行资信等方面审查,对资信状况良好、符合相关规定的担保对象才可以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程序按相关制度进行明确。
6、关联交易管理
公司已建立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控制制度》,并能遵循平等、自
愿、等价、有偿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确保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7、子公司管理
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规范运作、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运营管理、重大事项报告等方面进行规定,明确了子公司财务经理由总公司直管、并在子公司设专职审计经理的明文规定。
8、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一贯遵循规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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