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根据7.3日证监会的“金宇车城虚假信息”的通报可知,我司在5.19发布的
【问】请问 根据7.3日证监会的“金宇车城虚假信息”的通报可知,我司在5.19发布的6个月无重大事项的公告的基础(所谓重组传闻)是大股东自导自演的,那么这个公告已经失去了客观公正的效力,请问我司是否会纠错 撤销这个自导自演的公告呢? 【答】金宇车城:: 公司发布公告严格按照监管单位的相关规定,履行正常的信息披露义务。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监管单位对相关公告内容的任何意见或结论。后续相关事项进展请以公司最终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2015-07-17 10: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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