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空经济再迎重磅利好!11月18日,中国航空运输协会通航业务部、无人机工作委员会主任孙卫国在2024国际电动航空(昆山)论坛上透露,中央空管委即将在六个城市开展eVTOL试点。据报道,六个试点城市初步确定为合肥、杭州、深圳、苏州、成都、重庆。试点文件对航线和区域都有相关规划,对600米以下空域授权部分地方政府。
《华夏时报》记者从多位业内人士处获悉,中央空管委推进城市空中交通试点的消息属实,预料首批试点城市发布不久后,第二批试点城市很快也将公布,国内低空空域利用率有望得到提升。
“如果试点落地,将标志着国内空域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终于有了实质性进展。这是多年来国内推动‘低空开放’真正落地见效的标志性步骤,将对整个低空经济行业发展带来积极的促进作用。”零重力飞机工业(合肥)有限公司首席战略官陈炎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国内低空空域管理还存在供给有限、零散不成片两大挑战,行业主机厂、投资机构、各地方政府都将密切关注试点城市的成效,期望真正实现业界所期待的“随心飞”。
试点消息发布的当天,A股低空经济板块应声大涨,四川九洲直线涨停,宗申动力也在尾盘直线拉升涨停,此外万丰奥威、深城交、中信海直等低空经济概念股也大幅上涨。
破解低空空域使用率不高难题
市场反应强烈的原因在于,释放空域资源是发展低空经济的重要先决条件。
低空经济是指通常在垂直高度1000米以下,根据实际需要可延伸至不超过3000米的空域,以有人或无人驾驶航空器的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辐射多领域的综合性经济形态。其中,eVTOL(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是最重要的应用载体。
然而,多项研究显示,目前国内低空空域通航利用率尚不到30%,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其背后有空域资源分散、审批手续繁杂等多重原因。
陈炎向记者介绍,目前国内eVTOL大多处于研发试飞阶段,而未取得适航认证的载人eVTOL以及150公斤以上的中大型无人机进行试飞之前,需先申请特许飞行证。此外,在每次试飞前后,都要向属地的空军空管处、民航局空管办进行报告。这是在同一机场试飞所需的流程,如果跨机场飞行,流程将更加复杂,还需包括指定航线高度等。
“从通用航空的角度来看,目前国内低空空域管路还存在两大问题,一方面是可飞的空域有限,空域资源供给受到严重限制;另一方面是可飞的空域呈现孤岛状,不连网成片,这导致飞行器只能在同一区域飞行,无法跨区域飞行,就像被一堵无形的墙拦住了。”陈炎认为,解决上述两个问题的方法是参照国际分类标准对空域整体进行归类、划设,但目前为止这方面尚未正式实施。
也正因如此,企业在申请空域飞行时经常处于“茫然”的状态。“大家不知道哪个地方可以飞,哪个高度可以飞,什么时间可以飞。这使得一些企业申请空域时会采取‘大面积撒网重点捕捞’的方式,最后申请使用范围和时间远高于实际使用情况,进而导致空域使用效率不高。”陈炎说。
如今,中央空管委推动在六个城市开展eVTOL试点,或将解决上述空域使用难题。“如果试点落地,将标志着国内空域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终于有了实质性进展,对整个低空经济行业发展带来积极的促进作用。”陈炎表示,例如管理审批部门不再是多个而是一个;提前报备时间缩短甚至部分非管制空域不用报备即可飞行等。
工信部等部门印发的《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提到,到2027年,国内航空应急救援、物流配送实现规模化应用,城市空中交通实现商业运行。
陈炎认为,按此目标来看,首批6个试点城市发布后,第二批试点城市预计也将很快公布。
试点方向有迹可循
六个试点城市将如何实施,业内人士认为早已有迹可循。
实际上,为提升低空空域利用效率,相关部门早在2010年就启动国内低空空域管理改革。2010年8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首次将低空空域由原来的全部为管制空域,划分为管制、监视、报告三类,并分类管制。此后2015年起,国家空管机构又先后在珠三角、海南、湖南、四川、江西、安徽等地开展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
几轮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取得不少探索成果,但仍存在空域资源分散、审批周期长环节多等问题。与此同时,也未参照国际民航组织的分类标准对空域进行明确划分。
直至2023年11月,中国民航局发布了由国家空中交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空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空管条例》),以及配套文件《国家空域基础分类方法》(下称《分类方法》),国内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有望取得新进展,并逐渐向国际标准靠拢。
其中,《空管条例》首次明确低空空域管用分离的原则,同时提出分级设立空中交通管理联合运行机构,实施空域动态配置。
空域动态配置方面,提出国家建立空域动态配置、灵活使用制度,通过调整部分空域等级、类型和空域管理主体(空中交通服务主体),优先满足国家安全需求,尽可能减少空域限制,确保空域资源有效管理和充分利用。
《分类方法》也首次参照国际分类标准进行空域分类,将空域划分为A、B、C、D、E、G、W七大类,其中A、B、C、D、E为管制空域,G、W为非管制空域。根据该划分方法,eVTOL将主要在G、W、D、E类空域飞行。
因改革力度较大,上述两份文件备受业界关注。不过,记者注意到,目前《空管条例》仍在征求意见阶段,尚未正式出台。
“这份《空管条例》勾画出了低空空域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大方向,也就是将空域资源作为生产要素,加大供给,提高使用效率。这次试点城市大概也将按照这个思路进行。”陈炎表示,从今年各项低空经济政策密集发布的态势,以及《空管条例》的改革方向来看,无论是首批6个还是未来更多试点城市的发布,都只是空域改革紧锣密鼓进行的标志之一,都是必然发生的,只是公布时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