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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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4-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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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999-04-12

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1999年4月8日,通过传真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13名,实际参加董事13名,会议就公司1999年度配股有关事项形成如下补充决议:

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了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经董事长及部分董事的提议,特召开本次会议。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对照上市公司配股条件逐项检查,认为本公司1999年度申请配股,符合现行配股条件的规定,全体董事对本次配股的所有决议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审议通过了1999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说明:

1.1999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主要投入以下项目:(1)盐田系统技术改造项目;(2)采收系统技术改造项目;(3)氯化钾生产装置扩能技术改造项目。对于三个投资项目的投资立项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青海省经贸委文件批复,三个项目总投资15292万元。其中:2352万元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其余12940万元由企业自筹。

2.(1)盐田系统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经青海省经贸委青经贸技字[1999]040号文件立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青海省经贸委青经贸技字[1999]125号文件批复。该项目年产光卤石矿140万吨,总投资4860万元,申请银行贷款760万元,企业自筹4100万元。投产后年新增产值1680万元,实现利润470万元。

(2)氯化钾生产装置扩能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经青海省经贸委青经贸技字[1999]039号文件立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青海省经贸委青经贸技字[1999]126号文件批复。该项目年新增氯化钾生产能力8万吨,总投资5648万元,申请银行贷款848万元,企业自筹4800万元。投产后年新增产值7600万元,实现利润2070万元。

(3)采收系统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经青海省经贸委青经贸技字[1999]041号文件立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青海省经贸委青经贸技字[1999]127号文件批复。该项目建设一条年产100万吨的光卤石采输系统,总投资4784万元,申请银行贷款744万元,企业自筹4040万元。投产后年新增产值2500万元,实现利润568万元。

3.鉴于国内农业生产用钾肥的需求一直保持在450万吨以上,但国内生产量只有30余万吨,绝大部分依靠进口才能满足需要的现实,作为国内唯一规模生产氯化钾的公司,为了满足国内农业生产的需要,急需继续扩大生产规模,在资金需求上是迫切的。

4.从前次募集资金投入情况来看,采用反浮选冷结晶法生产工艺,给上市公司带来了较好的效益。氯化钾产品品位可稳定在93%左右。公司生产的氯化钾从1998年7月以来连续9个月基本保持了零库存,产品供不应求,公司生产的产品畅销、市场广阔,投入资金继续进行技术改造,能够将氯化钾产量再提高8万吨,通过再次募集资金扩大生产规模,对中国钾肥产业和农业发展将起到更大的作用。

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向明确,项目可行,市场前景广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比较良好的投资项目,能够为股东创造稳定良好的收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股东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实物资产配股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以其科研用盐田和动力车间的资产认购其应配股份3900万股的15%,即585万股(不足部分以现金认购)。经青海省会计师事务所青会评报字{1999}第11号文件评估,并经财政部财评字[1999]126号文件确认,此两项资产价值为3596.07万元,评估结果可以信赖,董事会保证该关联交易对非关联股东公正,没有侵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该两项资产对上市公司的业绩有一定的支持,也完善了上市公司的经营,扩大了氯化钾原料来源,增加了原料供应量,降低了经营费用,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对公司非关联股东公平合理。

四、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和效益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本公司委托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发行社会公众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本公司1997年8月向社会公开发行5000万股公众股,扣除发行费用,加上其它发起人以现金方式认购的股份金额,实际募集可运用资金23742万元。目前,这些资金均严格按《招股说明书》的承诺投入到了计划的项目中,投资项目未作变更。

至1998年末,本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共使用募集资金18794万元,除加工厂技改项目的投入因故未完成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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