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04-2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汤欣
本人在担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期
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始终保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
忠实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1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13年度,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
会议和1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
出席会议的情况;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决策合法
有效。本人通过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阅公司提交的专项报
告和定期刊物等多种方式,认真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运作情
况,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充分沟通。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认真
研究公司提请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的相关背景资料和有关法
规政策,与其他董事、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充分交流,运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就有关事项发表专业化的意见。2013年度本人出席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
董事会召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股东大会 出席股东
姓名 加董事会
开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召开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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